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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细则
图书捐赠管理办法
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热情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。为做好图书接收、管理与利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根据高校图书馆馆藏图书必须满足学校教学与科研需求的基本原则,所捐赠的图书应符合以下要求:
(一)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;
(二)国内外正式出版物、具有学术收藏价值和文献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;
(三)内容积极向上,不存在政治、法律和反科学问题;
(四)本馆缺藏图书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;
(五)图书完好,书内没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(若为国內外孤本、罕见图书或书内有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。
二 、捐赠图书处理
(一)根据捐赠者意愿,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、赠言;
(二)本馆向捐赠者颁发“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证书”以示感谢和鼓励;
(三)本馆建立文献捐赠专项目录,记录捐赠者的姓名、捐赠文献的书名、数量等;
(四)捐赠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馆藏区,供读者使用;
(五)受赠的图书,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所有。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;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,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亦可根据情况进行剔旧。
三、 捐赠地点
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四川文理学院图书馆B202捐赠室,联系人:黎老师 电子邮箱:44680543@qq.com